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,明确自即日起,在杭州市范围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主体,无需再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。此举是进一步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旨在简化审批流程,降低市场准入门槛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
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,包括标有统一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。根据新规,从事此类食品销售的经营者,只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,并在经营范围中注明“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”即可开展经营活动,无需额外办理食品经营许可。但经营者仍需严格遵守《食品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履行进货查验、台账记录等义务,确保食品安全。
这一政策调整将大幅减少企业开办时间和成本,尤其利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通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等方式,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,维护消费者权益。
需要注意的是,若经营者同时销售散装食品、保健食品或从事餐饮服务等,则仍需按规定办理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。市民在消费时,可通过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,确认商家资质,保障自身权益。
杭州此举顺应了国家简化行政审批的趋势,为食品行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更便捷的制度环境,有望进一步促进消费市场繁荣。